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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2.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3.学校性质:民办高校4.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招(七年贯通)5.学历学位: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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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一、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中职(七年贯通)学校简介:北京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有民办体制的综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资格,并举办中职、高职专科教育。学校创建于1984年,目前设置理、工、文、法、财经、艺术、外语、管理、医药等学科门类百余个专业。学校专任教师以具有国内外名牌高校学术背景的博士和正、副教授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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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一)报名条件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2.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3.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以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为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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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2.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3.学校性质:民办高校4.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招(七年贯通)5.学历学位: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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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城市学院高职(专科)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1084)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中职(七年贯通)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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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7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及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相关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实际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拟定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如下:一、2023年拟招生专业目录(一)以下美术类专业承认并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二)以下非美术类专业需参加我校校考,部分省份使用省统(联)考成绩注:1.音乐教育专业仅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2.上表中信息及各专业分省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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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2.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3.学校性质:民办高校4.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5.学历学位:对在规定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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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及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相关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实际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拟定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如下:一、2022年拟招生专业目录(一)以下美术类专业承认并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动画(日语国际课程班)本科四年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本科四年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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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城市学院高职(专科)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中职(七年贯通)。北京城市学院是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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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2.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3.学校性质:北京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高校,是新中国第一所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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